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7年冬,原名为束鹿县人民政府司法处,1948年改名为束鹿县人民法庭,1956年改称为束鹿县人民法院,文革时期法院实行军管,1973年1月束鹿县人民法院重新恢复,1986年改名为辛集市人民法院。
辛集市人民法院坐落于中国皮都——河北省辛集市市府大街105号,占地43亩,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内设大、中、小型审判庭24个。现内设机关庭室10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同时还设有位伯法庭、旧城法庭、新城法庭、南智邱法庭四个基层派出机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辛集法院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历经数届院党组的不懈努力,在辛集市委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辛集法院由一个用房面积仅200平方米的大车店式法院,发展为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审判机关;基层法庭由借用乡村民房的单人庭,发展成为设施完备、装备精良中心法庭;物质装备由原来的一部旧式油印机发展为现在的办公无纸化、五级网络智能化办公;交通设施由原来的两部破旧吉普发展到制式囚车、各式警车、执行指挥车、一般公务车等齐全的现代化交通办案系统;法院干警文化素质和法学水平逐步提升,辛集法院现有干警101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8.5 %,先后共有39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大提升了法院整体素质,为高质量完成各项审判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4年10月1日,占地43亩、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审判大楼正式投入使用。法院综合审判大楼内设办公区、审判区、立案大厅、执行大厅、当事人休息大厅、会见室、羁押室、阅览室、信息中心、法官培训中心等设施,有大中小审判庭24个,其中可容纳400人的大审判庭1个、中型审判庭6个,大楼设有监控系统、内外显示屏、闭路系统、网络系统等智能化设备,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综合审判大楼外观呈青色山石本色,大楼上部呈“山”字型,下部似巨大的天平矗立,寓意公平正义、执法如山。法院办公环境优美,审判法庭庄重威严,大楼装饰处处蕴涵司法理念、时时彰显法院文化气息。宽阔、整洁的院落,植有乔木、灌木、草皮、竹子等;道旁种有柿子、石榴、桃子等果木;休闲观赏区还有葡萄、荆花、月季等,菜地上种有韭菜、南瓜、油葵等食用植物。在庭院东南角建有荷花池,池中养有观赏鱼,荷花池中央,建有清风亭,既是消夏避暑的憩息凉亭,又是廉洁自律的警示亭台。观赏季节,翠竹欲滴、荷花摇曳、果木飘香、瀑布潺潺、鲜花怒放。尤其到了晚上,花灯初上之际,微风习习,鸟语花香、灯光璀璨,构成了一幅苏州园林般的瑰丽画卷,多次被省、市评为花园式建设单位。
建院以来,辛集法院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树正气;抓教育、强素质;抓制度、严管理,着力加强法院全面建设,为辛集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从最高法院到辛集市委等各级、各部门的表彰和奖励。辛集法院网站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十佳网站”荣誉称号;法院多次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单位”;被河北省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院党组多次被辛集市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所有这些成就,凝聚着辛集法院几代人的辛劳和汗水,见证了历史的变迁,昭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丰硕成果。
近年来,辛集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勤政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每年受理案件8000余件,结案率在9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今后一个时期,辛集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提高信息化水平为支撑,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攻坚克难,卓有成效地解决“执行难”;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向现代化迈进;着力强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为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