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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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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10 10:17:37 打印 字号: | |






  



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7年冬,原名为束鹿县人民政府司法处,1948年改名为束鹿县人民法庭,1956年改称为束鹿县人民法院,文革时期法院实行军管,1973年1月束鹿县人民法院重新恢复,1986年改名为辛集市人民法院。



辛集市人民法院坐落于中国皮都——河北省辛集市市府大街105号,占地43亩,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内设大、中、小型审判庭24个。内设机关庭室10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同时还设有位伯法庭、旧城法庭、新城法庭、南智邱法庭四个基层派出机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辛集法院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历经届院党组的不懈努力,在辛集市委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辛集法院由一个用房面积仅200平方米的大车店式法院,发展为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审判机关;基层法庭由借用乡村民房的单人庭,发展成设施完备、装备精良中心法庭物质装备由原来的一部旧式油印机发展为现在的办公无纸化、五级网络智能办公;交通设施由原来的两部破旧吉普发展到制式囚车、各式警车、执行指挥车、一般公务车等齐全的现代化交通办案系统;法院干警文化素质和法学水平逐步提升,辛集法院现有干警101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8.5 %,先后共有39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大提升了法院整体素质,为高质量完成各项审判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4年10月1日,占地43亩、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审判大楼正式投入使用。法院综合审判大楼内设办公区、审判区、立案大厅、执行大厅、当事人休息大厅、会见室、羁押室、阅览室、信息中心、法官培训中心等设施,有大中小审判庭24个,其中可容纳400人的大审判庭1个、中型审判庭6个,大楼设有监控系统、内外显示屏、闭路系统、网络系统等智能化设备,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综合审判大楼外观呈青色山石本色,大楼上部呈“山”字型,下部似巨大的天平矗立,寓意公平正义、执法如山。法院办公环境优美,审判法庭庄重威严,大楼装饰处处蕴涵司法理念、时时彰显法院文化气息。宽阔、整洁的院落,植有乔木、灌木、草皮、竹子等;道旁种有柿子、石榴、桃子等果木;休闲观赏区还有葡萄、荆花、月季等,菜地上种有韭菜、南瓜、油葵等食用植物。在庭院东南角建有荷花池,池中养有观赏鱼,荷花池中央,建有清风亭,既是消夏避暑的憩息凉亭,又是廉洁自律的警示亭台。观赏季节,翠竹欲滴、荷花摇曳、果木飘香、瀑布潺潺、鲜花怒放。尤其到了晚上,花灯初上之际,微风习习,鸟语花香、灯光璀璨,构成了一幅苏州园林般的瑰丽画卷,多次被省、市评为花园式建设单位。



建院以来,辛集法院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树正气抓教育强素质抓制度严管理,着力加强法院全面建设,为辛集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从最高法院到辛集市委等各级、各部门的表彰和奖励。辛集法院网站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十佳网站”荣誉称号;法院多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记集体一等功、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单位”;河北省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院党组多次被辛集市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所有这些成就,凝聚辛集法院几代人的辛劳和汗水见证了历史的变迁昭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丰硕成果。



近年来,辛集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勤政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每年受理案件8000余件,结案率在9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今后一个时期,辛集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提高信息化水平为支撑,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攻坚克难,卓有成效地解决“执行难”;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向现代化迈进;着力强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为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