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要求。
在近期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曾达成执行和解并制定了还款计划。然而,被执行人王某在履行部分案款后,未能按计划继续履行。
辛集法院执行干警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果断利用“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奔赴被执行人王某居住地。到达现场后,得知了一个意外状况:被执行人王某的母亲突发心脏疾病,正在医院住院并进行了心脏搭桥手术。这一情况导致被执行人王某未能如期履行和解协议。
面对此情况,辛集法院的执行干警没有机械地执行法律条文,而是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同理心,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而耐心的沟通。被执行人王某在干警的见证下写下保证书,表示愿意延缓履行协议。而申请人李某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的遭遇后,也充分展现了理解与宽容,同意了延期履行的请求。
在此次执行过程中,辛集法院充分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一方面,执行干警不遗余力地推进案件执行,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面对被执行人的特殊困难时,能够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展现出法律的温暖与关怀。辛集法院用行动诠释了善意文明执行的深刻内涵,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让人们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